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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师范大学2023年设计学类专业录取原则-下载亚博投档与录取原则 (一)投档原则 各省级招生管理部门按照各自的投档原则进行投档。各省艺术类专业投档原则不同,请考生关注所在省份的相关政策规定。 (二)录取原则 符合上述报名条件、高考志愿填报我校该专业且被投档到我校的考生,我校按照以下原则进行录取: 1.对于按平行志愿投档省份,我校按照投档成绩进行录取。投档成绩相同考生,依次以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2.对于按非平行志愿投档省份,我校按照招生计划和科类,依据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相同考生,依次以语文、数学、外语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专业统考成绩 高考文化投档成绩。录取时,一般文理统一排序;但对于部分严格区分文、理科分别进行投档录取的省份,则遵照各省规定、按文理科分别排序录取。 3.对于按非平行志愿投档省份,该专业只录取有专业志愿考生,不进行专业调剂录取。 (三)大类分流 设计学类专业本科招生采用大类招生模式,新生入校后第一周进行专业和方向预分流,每个培养方向录取人数不超过20人。学生根据志愿选择相关专业及培养方向,分流时重新计算综合分进行排序,按专业分流综合分从高到低确定就读专业和方向。 专业分流综合分=(省美术统考专业成绩÷省美术统考专业成绩满分)×600分 (高考文化成绩÷高考文化成绩满分)×750分。 上一篇下一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