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我校招生各专业录取办法:
专业 | 录取办法 |
音乐表演 专业代码:130201 | 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我校划定的分数线;根据公布的招生计划,按专业结构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
音乐学(音乐学理论、音乐管理、钢琴调律) 专业代码:130202 | 湖北省考生:按照湖北省艺术本科a平行志愿投档规则,以湖北省音乐学类统考成绩作为专业统考成绩,根据公布的招生计划,对进档考生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非湖北省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我校划定的分数线;根据公布的招生计划,按总结构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总结构成绩=专业结构成绩×60% 高考文化课成绩÷750×100×40%)。 |
音乐学(戏曲音乐) 专业代码:130202 | 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我校划定的分数线;根据公布的招生计划,按总结构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总结构成绩=专业结构成绩×60% 高考文化课成绩÷750×100×40%)。 |
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 专业代码:130203 | 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我校划定的分数线;根据公布的招生计划,按专业结构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
舞蹈表演 专业代码:130204 | 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我校划定的分数线;根据公布的招生计划,按专业结构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
舞蹈学 专业代码:130205 | 湖北省考生:按照湖北省艺术本科a平行志愿投档规则,以湖北省舞蹈学类统考成绩作为专业统考成绩,根据公布的招生计划,对进档考生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非湖北省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我校划定的分数线;根据公布的招生计划,按专业结构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
舞蹈编导 专业代码:130206 | 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我校划定的分数线;根据公布的招生计划,按总结构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总结构成绩=专业结构成绩×80% 高考文化课成绩÷750×100×20%)。 |
录音艺术(音乐音响导演、音乐编辑与制作) 专业代码:130308 | 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我校划定的分数线;根据公布的招生计划,按总结构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总结构成绩=专业结构成绩×70% 高考文化课成绩÷750×100×30%)。 |
音乐治疗 专业代码:130210 | 湖北省考生:按照湖北省艺术本科a平行志愿投档规则,以湖北省音乐学类统考成绩作为专业统考成绩,根据公布的招生计划,对进档考生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非湖北省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我校划定的分数线;根据公布的招生计划,按总结构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总结构成绩=专业结构成绩×60% 高考文化课成绩÷750×100×40%)。 |
音乐教育 专业代码:130212 | 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我校划定的分数线;根据公布的招生计划,按总结构成绩从高到低录取(总结构成绩=专业结构成绩×70% 高考文化课成绩÷750×100×30%)。 |
第十四条 成绩同分的录取办法:
(1)湖北省考生报考音乐学(音乐学理论、音乐管理、钢琴调律)、音乐治疗、舞蹈学专业:投档成绩相同,依次按照高考文化课成绩、省统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2)音乐教育、音乐学(戏曲音乐)、录音艺术、舞蹈编导专业、非湖北省考生报考音乐学(音乐学理论、音乐管理、钢琴调律)、音乐治疗专业:总结构成绩相同,依次按照高考文化课成绩、专业结构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3)作曲与作曲技术理论、音乐表演、舞蹈表演、非湖北省考生报考舞蹈学专业:专业结构成绩相同,则按专业结构成绩中分值比例最高的科目的成绩从高到低录取,如上述成绩仍相同,则按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第十五条 学校执行教育部、湖北省教育厅公布的2022年度高考加分政策。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仅适用于湖北省考生报考公布了在湖北省招生计划的招生专业(方向)。招生专业(方向)和计划以《湖北招生考试》公布的为准。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不适用于其他不安排分省招生计划的专业(方向)。
第十六条 学校各招考方向文理科兼收,外语不限语种,学生入校后统一实施英语语种教学。
第十七条 在2022年学校组织的校考中,有缺考科目或违纪作弊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
第十八条 学校对考生身体状况要求执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
第十九条 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校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对录取新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的考生,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